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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全旗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将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监督举报电话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电话及通讯方式:
(一)赤峰市监督举报电话及通讯方式
举报电话:0476—8838393
通讯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办公楼D622室
邮政编码:0240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单位: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审计科
(二)喀旗监督举报电话及通讯方式
举报电话:0476—3756801 3752591
通讯地址:喀旗锦山东街(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0244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单位: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审计股
二、监督举报范围:
社会各界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等方式对全旗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统称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一)、社保基金征缴中的下列违法违纪行为:
1、征缴机构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保险费征缴比例或擅自对企业减免征收社会保险费的
2、征缴机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或未将社保基金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的
3、社保基金征缴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付中的下例违法违纪行为:
1、经办机构擅自扩大、提高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社会保险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
2、经办机构未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金或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存在拖欠、截留行为的
3、经办机构有挤占、挪用、套取等侵害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行为的
4、参保人、申请人骗取或冒领社会保险金、就业专项补助金的
5、在社保基金、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过程中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三)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结存过程中的下例违法违纪行为:
1、各级机构有挤占、挪用等侵害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行为或违反有关规定将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结存额存入非银行机构或购买股票的
2、各级机构将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委托放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平衡财政预算、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的
3、贪污私分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
4、在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结存管理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监督举报受理和办理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设的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监督机构负责举报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凡符合本公报受理范围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之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举报人要求答复本人所举报案件办理结果的,监督机构应当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举报人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举报,也可以越级举报。
举报受理单位要依据法律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特此公告